非营利组织设立全攻略: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流程与重点解析
关键词:公益社团法人设立代办;公益财团法人设立代办
本文将以最清晰的方式,为您拆解在台湾设立两大主流公益组织——「公益社团法人」与「公益财团法人」的完整流程与必看重点。我们将复杂的法规化为一步步的指引与实用表格,即使您没有法律或会计背景,也能掌握核心要领,避开常见的申请地雷,让您的公益之路起步更加顺畅。
第一章:公益社团法人设立全解析
公益社团法人,是由一群有共同公益理念的「人」所集合而成。它的核心在于「人的组合」,透过会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来运作。像是许多从事社会服务、文化推广、环保倡议的协会,都属于此类。其特点是组织具弹性,章程可由会员大会修改。
第一节:设立前的关键抉择与准备
在动笔填写任何表格前,请先完成以下重要决策,这将影响后续所有流程:
第二节:九大步骤设立流程与说明
以下是公益社团法人的标准设立流程,每个步骤都有其核心任务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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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流程名称 |
主要工作与内容说明 |
关键产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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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筹备阶段 |
确认组织公益性质、招募至少30位发起人、共同草拟章程草案、决定未来会址。 |
章程草案、发起人名册、会址使用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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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召开筹备会议 |
由全体发起人参与,推选筹备委员、审查并确认章程草案、决议成立大会召开日期。 |
会议记录(须全体发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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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召开成立大会 |
由发起人出席,正式通过组织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及监事。 |
1. 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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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
召开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 |
由当选之全体理、监事出席,选举理事长、常务理事及常务监事,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 |
会议记录(须当选之常务理事、理事长及监事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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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
申请立案许可 |
备齐所有会议记录、章程、名册等文件,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如社会局、教育局)提出申请。 |
主管机关核准立案之公函。此为法人登记之必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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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
办理法人登记 |
取得许可后30日内,向会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记处办理法人设立登记。 |
法院核发之 「法人登记证书」。此为法人正式成立之法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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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
办理后续行政程序 |
1. 刻制法人印鉴、办理印鉴登记。 |
法人印章、扣缴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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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
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
将地方法院核发之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送原许可之主管机关完成备查程序。 |
主管机关备查回函。完成最终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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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正式成立运作 |
完成以上所有步骤,组织即正式取得法人资格,可开始依章程运作。 |
具备完整法律地位,能开立账户、签订契约、拥有财产。 |
第三节:各阶段必看重点与文件清单
(一)会议阶段重点(步骤二至四)
此阶段的所有会议都必须制作「会议记录」,这是送审的核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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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关键任务 |
必看重点与法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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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会议 |
1. 推选筹备委员。 |
会议记录须由全体发起人签名。章程草案务必详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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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会 |
1. 通过章程(需出席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
1. 应有发起人过半数出席,方能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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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 |
1. 选举常务理事、理事长。 |
会议记录须由当选的常务理事、理事长及监事签名。 |
(二)申请立案阶段重点(步骤五)
准备好以下文件,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如:社会局、教育局、文化局等)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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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项目 |
内容说明与准备要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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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书 |
载明法人名称、目的、会址、财产等基本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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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程草案 |
绝对关键文件。须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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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起人名册 |
至少30人,含户籍地址与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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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起人身分证明文件 |
身分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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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套会议记录 |
筹备会议、成立大会、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记录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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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理监事名册 |
含当选人姓名、户籍地址、当选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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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愿任同意书 |
由当选之理、监事亲签,同意出任该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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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会员名册 |
成立大会后的所有会员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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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会址证明文件 |
使用同意书(若为租赁)及房屋使用执照复印件。 |
(三)法人登记与备查阶段重点(步骤六至八)
取得主管机关的「立案许可函」后,须于30日内向会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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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办理机关 |
必备文件与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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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 |
地方法院(登记处) |
1. 主管机关核准立案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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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程序 |
国税局、主管机关 |
1. 持登记证书刻制正式印章,并办理印鉴登记。 |
第二章:公益财团法人设立全解析
公益财团法人,是由一笔旨在实现特定公益目的的「财产」为基础所设立。它的核心在于「财产的集合」,设立人捐助一定财产后,由董事会依捐助章程独立运作,没有会员。常见的基金会多属此类。其特点是组织稳定性高,章程修改门坎高,需法院或主管机关许可。
第一节:设立前的核心观念与准备
第二节:八大步骤设立流程与说明
财团法人的设立流程,以捐助章程的落实与财产的确立为核心。以下是其标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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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流程名称 |
主要工作与内容说明 |
关键产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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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筹备规划 |
确立具体公益目的、准备足额的捐助财产、订立详尽的捐助章程草案。 |
捐助章程草案、财产规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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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召开捐助人会议 |
由捐助人召开会议,正式议决通过捐助章程,并选任第一届董事。 |
捐助人会议记录、通过之章程、第一届董事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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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申请设立许可 |
备齐申请书、捐助章程、财产证明、董事名册等文件,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 |
主管机关核发之「设立许可函」。此为后续所有程序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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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
开立基金专户与财产移转 |
以法人筹备处名义开立银行专户,将捐助财产(现金)存入,并取得银行证明。 |
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书。证明财产已独立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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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
办理法人设立登记 |
于收到许可函15日内,向事务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记处声请法人设立登记。 |
法院核发之 「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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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
办理后续行政程序 |
1. 刻制法人及董事长印鉴、办理印鉴登记。 |
法人印章、扣缴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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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
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
将地方法院核发之登记证书复印件,陈报原许可机关备查。 |
主管机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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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
领取法人登记证书 |
主管机关验证备查文件后,发给正式的法人登记证书。 |
主管机关核发之 「法人登记证书」(正式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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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正式成立运作 |
完成所有法律程序,财团法人正式成立,董事会开始依章程运作。 |
具备完整法律人格,可动用财产执行公益业务。 |
第三节:各阶段必看重点与文件清单
(一)规划与申请许可阶段重点(步骤一至三)
此阶段的重心是拟定一份完善且合法的「捐助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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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事项 |
内容说明与准备要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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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章程 |
财团法人的最高准则,审查核心。必须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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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人会议纪录 |
通过捐助章程、选任第一届董事之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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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证明文件 |
证明捐助财产确实存在的文件,如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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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名册及愿任同意书 |
列明董事姓名、住址,并附上亲签之愿任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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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许可申请书 |
载明法人名称、目的、捐助财产等,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 |
(二)财产移转与登记阶段重点(步骤四至八)
取得主管机关的「设立许可函」后,须办理财产移转与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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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步骤 |
办理内容与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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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移转(基金专户) |
1. 以财团法人筹备处名义开立银行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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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设立登记 |
于许可文件送达后15日内,向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声请登记。需检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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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查与取得证书 |
1. 将法院发给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陈报主管机关备查。 |
第三章:社团法人 vs. 财团法人 综合比较与选择
了解两者流程后,如何选择?请参考以下综合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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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目 |
公益社团法人 |
公益财团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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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础 |
人的集合(会员制)。 |
财产的集合(捐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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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意思机关 |
会员大会(权力核心)。 |
董事会(依章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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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弹性 |
较高。章程可由会员大会修改。 |
较低。章程修改需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许可,甚至需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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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门坎 |
发起人(30人)门坎较明确;财产要求相对弹性。 |
捐助财产门坎要求较高(实务审查严格);无发起人人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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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特色 |
民主决策,会员参与度高,适合志同道合群体。 |
稳定执行捐助人意旨,决策效率高,适合有明确目标与稳定资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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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监督 |
监督重点在组织运作是否合法、符合章程。 |
监督重点在财产管理使用是否合于章程与公益目的,通常更为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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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境 |
协会、学会、同业公会、志工团体等。 |
基金会、奖学金、文化艺术赞助等。 |
选择建议:
结语:成功设立的共通关键与提醒
无论选择何种形式,成功的设立都奠基于以下几点:
成立一个非营利组织,是将个人善念转化为社会永续力量的伟大起点。透过本文的梳理,希望能帮助您清晰掌握道路与方向,顺利踏出实践理想的第一步。
本文参考之政府官方信息来源:
(注:各地方主管机关的细节要求与表格可能略有不同,送件前务必至该主管机关网站确认最新规定与书表格式。)
撰文者:黄则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登记文号:全联会ㄧ字第1060420号|台北市记账士公会会籍编号:01615
数据源:相关法令、公开信息及个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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