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本(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本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營利事業可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完成網路申報,並可利用網路上傳附件檔案,省時又便利,請多加利用。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如採網路上傳附件,要注意下列事項:
•先申報再上傳:必須先完成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才可進行附件上傳作業。
•必備文件:附件資料必須包含蓋妥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印章之「暫繳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及其他應檢附相關書表;如申報案件為會計師簽證案件,上傳檔案須含「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
•檔案格式與畫質:將紙本文件掃描為 300~600 dpi 清晰影像的PDF檔,並確保內容清晰可辨。
•檔案命名原則:整批上傳之檔案名稱為「附件類別-〔使用者自訂之檔案名稱〕.PDF」;單筆上傳之檔案名稱為〔使用者自訂之檔案名稱〕.PDF。「附件類別代號」可於該申報繳稅系統附件資料上傳作業「檔案格式及説明」中查閱。
該局進一步說明,附件上傳後,營利事業須至網路申報系統「附件上傳」功能項下的「附件資料查詢」,確認所有檔案均上傳成功,始完成附件繳交,但若有檔案上傳不成功或未能於申報期限屆滿前將檔案上傳,應於本年10月12日前補送紙本至所在地稽徵機關。
如需進一步瞭解暫繳申報及附件上傳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專區」查閱,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申報軟體及相關資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黃股長 06-223111轉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