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提醒,為維護出口通關秩序,並確保貨品產地標示符合規定,廠商在出口國貨時務必正確標示產地。若產地標示有混淆或錯誤情形,不僅會遭受裁罰,還可能延誤通關與裝船時程,造成金錢損失,甚至影響企業商譽,提醒業者不可不慎。
基隆關說明,依據貿易法第17條第2款、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14條及第15條第1項規定,國貨出口必須在貨品本身、內包裝或外包裝上標示產地,其標示方式應具顯著性及牢固性(即不易脫落、被遮蔽或塗改)。另應擇一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臺灣製造」或「臺灣製造」,亦可使用英文標示如「Made in Republic of China」、「Made in Taiwan,ROC」或「Made in Taiwan」,以符合法令規範並利於國際市場辨識。考量因貨品特性或包裝情況特殊,無法依據規定標示者,得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下稱貿易署)申請專案核准,以免衍生通關爭議。
基隆關呼籲,國貨出口前廠商應先自行檢核,確認貨上產地標示是否符合規定,且與報關文件資料是否一致,以利貨物通關;若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有產地標示不實情形,經海關查獲將移送貿易署依法裁處。透過業者與海關共同把關,不僅能保障廠商自身權益,也有助維護「臺灣製造」優質形象,提升國際貿易競爭力。
聯絡人:五堵分關張稽核 電話:02-86486220分機2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