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至,臺北關呼籲民眾,自國外返臺時切勿攜帶豬肉製品入境,並請提醒疫區親友勿寄送含豬肉之肉粽、香腸、肉乾及其他肉類加工食品來臺,以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疾病。
臺北關表示,豬肉及其製品屬應施檢疫物,輸入前應依規定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下稱防檢署)申請檢疫,並檢附輸出國官方檢疫證明文件,始可輸入。未經檢疫擅自輸入豬肉產品者,將由防檢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裁處。該關進一步說明,旅客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或以郵遞、快遞等方式違規輸入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甚至可能遭處最重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該關最後表示,我國已於115年4月6日正式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核可,恢復為非洲豬瘟自我聲明非疫區,重獲亞洲唯一的口蹄疫、豬瘟、非洲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榮耀。海關將持續對入境旅客行李、國際郵包及快遞貨物加強查核,以確保邊境安全,守護國門安全,全力防杜疫病入侵。民眾如對動物防疫檢疫相關規定有疑義,可至防檢署網站(https://www.aphia.gov.tw/,路徑:首頁/主題專區/輸入檢疫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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