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为保障国库税收,维护公平正义,即便欠税人之不动产经移送执行拍卖无法拍定,该不动产仍得经税捐机关评估后,依法承受抵缴欠税,以维护租税债权征起。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因欠税逾期未缴,财产遭移送行政执行分署强制执行,经拍卖之不动产如经第2次减价拍卖,仍无人应买或应买人所出最高价未达拍卖最低价额而无法拍定时,国税局将依据「国税稽征机关承受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各分署无法拍定不动产作业要点」规定,进行承受作业,以抵缴欠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欠缴遗产税1亿余元,经移送行政执行分署强制执行,遗产中之动产仍不足清偿欠税,爰拍卖其遗产中价值8千万余元之土地,经多次拍卖仍无人应买,因执行期间将于115年底届满,其欠税倘逾执行期间注销,将不得再执行,该不动产即应涂销查封返还甲君,显造成纳税义务人欠缴税捐却留有不动产之不公平现象,有损租税债权。该案经评估承受尚有实益,即依法启动承受机制,据以抵缴欠税征起7千万余元。
该局呼吁,纳税义务人应依法如期纳税,勿心存侥幸,如欠税经移送强制执行,不动产将进行查封拍卖。对于无法拍定之不动产,国税局亦积极办理评估承受,以回应社会对公平税负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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