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11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自今(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该局鼓励纳税义务人多加使用网路办理申报,落实网路代替马路,免出门即能安全又便利完成申报。
该局说明,自113年4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国内营利事业、机关、团体及执行业务事务所即可利用电子凭证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https://www.etax.nat.gov.tw )自行查询或委任查询下载所得资料,让申报工作更轻松。
该局提醒,国内营利事业、机关、团体及执行业务事务所查询之所得资料,系依各凭单填发单位申报之各式凭单进行归户,仅为申报所得税时之参考,纳税义务人如有查询资料以外之其他所得,仍应依法办理申报;未依规定办理申报而有短报或漏报情事者,除依规定免罚者外,仍应依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论处。
新闻稿联络人:营所税组 郑股长联络电话:(03)3396789转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