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115年9月15日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韓國及中國大陸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如下: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前於115年6月2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並自115年6月8日起,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因相關傾銷差率已變動,爰通知各進口地海關自9月15日起,依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如本案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反傾銷稅,上述臨時課徵之反傾銷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起40日內,作成前述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傾銷最後認定公告及傾銷最後認定報告,請至關務署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調查中案件-反傾銷稅案)查閱,如有疑問請電洽關務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分機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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