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活絡車市、振興車輛相關產業,並兼顧節能減碳,除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措施之實施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外,自114年9月7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新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每輛最高減徵新臺幣5萬元;新購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2千元。實施以來反應熱烈,車主最關心的是如何申請新購車輛退稅款,頻頻以電話詢問。
該局說明,民眾新購小型汽機車,並於114年9月7日至119年12月31日間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由產製廠商或進口人檢具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及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等資料向所在地國稅局或海關提出申請。
該局呼籲,車主如欲查詢申辦進度,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稅務資訊/購買新車暨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汰舊換新汽(機)車」減徵貨物稅作業專區/消費者進度查詢)查詢。民眾如對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李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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