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設立全攻略: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流程與重點解析
關鍵字:公益社團法人設立代辦;公益財團法人設立代辦
本文將以最清晰的方式,為您拆解在台灣設立兩大主流公益組織——「公益社團法人」與「公益財團法人」的完整流程與必看重點。我們將複雜的法規化為一步步的指引與實用表格,即使您沒有法律或會計背景,也能掌握核心要領,避開常見的申請地雷,讓您的公益之路起步更加順暢。
第一章:公益社團法人設立全解析
公益社團法人,是由一群有共同公益理念的「人」所集合而成。它的核心在於「人的組合」,透過會員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來運作。像是許多從事社會服務、文化推廣、環保倡議的協會,都屬於此類。其特點是組織具彈性,章程可由會員大會修改。
第一節:設立前的關鍵抉擇與準備
在動筆填寫任何表格前,請先完成以下重要決策,這將影響後續所有流程:
第二節:九大步驟設立流程與說明
以下是公益社團法人的標準設立流程,每個步驟都有其核心任務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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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流程名稱 |
主要工作與內容說明 |
關鍵產出/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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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籌備階段 |
確認組織公益性質、招募至少30位發起人、共同草擬章程草案、決定未來會址。 |
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會址使用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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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召開籌備會議 |
由全體發起人參與,推選籌備委員、審查並確認章程草案、決議成立大會召開日期。 |
會議記錄(須全體發起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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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召開成立大會 |
由發起人出席,正式通過組織章程、選舉產生第一屆理事及監事。 |
1. 會議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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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
召開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
由當選之全體理、監事出席,選舉理事長、常務理事及常務監事,並討論年度工作計畫。 |
會議記錄(須當選之常務理事、理事長及監事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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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
申請立案許可 |
備齊所有會議記錄、章程、名冊等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社會局、教育局)提出申請。 |
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函。此為法人登記之必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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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
辦理法人登記 |
取得許可後30日內,向會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法人設立登記。 |
法院核發之 「法人登記證書」。此為法人正式成立之法律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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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
辦理後續行政程序 |
1. 刻製法人印鑑、辦理印鑑登記。 |
法人印章、扣繳單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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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將地方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報送原許可之主管機關完成備查程序。 |
主管機關備查回函。完成最終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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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正式成立運作 |
完成以上所有步驟,組織即正式取得法人資格,可開始依章程運作。 |
具備完整法律地位,能開立帳戶、簽訂契約、擁有財產。 |
第三節:各階段必看重點與文件清單
(一)會議階段重點(步驟二至四)
此階段的所有會議都必須製作「會議記錄」,這是送審的核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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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名稱 |
關鍵任務 |
必看重點與法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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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議 |
1. 推選籌備委員。 |
會議記錄須由全體發起人簽名。章程草案務必詳細、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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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會 |
1. 通過章程(需出席發起人過半數同意)。 |
1. 應有發起人過半數出席,方能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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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 |
1. 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 |
會議記錄須由當選的常務理事、理事長及監事簽名。 |
(二)申請立案階段重點(步驟五)
準備好以下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社會局、教育局、文化局等)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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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項目 |
內容說明與準備要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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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
載明法人名稱、目的、會址、財產等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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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程草案 |
絕對關鍵文件。須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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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起人名冊 |
至少30人,含戶籍地址與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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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起人身分證明文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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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套會議記錄 |
籌備會議、成立大會、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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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理監事名冊 |
含當選人姓名、戶籍地址、當選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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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願任同意書 |
由當選之理、監事親簽,同意出任該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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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會員名冊 |
成立大會後的所有會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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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會址證明文件 |
使用同意書(若為租賃)及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
(三)法人登記與備查階段重點(步驟六至八)
取得主管機關的「立案許可函」後,須於30日內向會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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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
辦理機關 |
必備文件與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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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記 |
地方法院(登記處) |
1. 主管機關核准立案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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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程序 |
國稅局、主管機關 |
1. 持登記證書刻製正式印章,並辦理印鑑登記。 |
第二章:公益財團法人設立全解析
公益財團法人,是由一筆旨在實現特定公益目的的「財產」為基礎所設立。它的核心在於「財產的集合」,設立人捐助一定財產後,由董事會依捐助章程獨立運作,沒有會員。常見的基金會多屬此類。其特點是組織穩定性高,章程修改門檻高,需法院或主管機關許可。
第一節:設立前的核心觀念與準備
第二節:八大步驟設立流程與說明
財團法人的設立流程,以捐助章程的落實與財產的確立為核心。以下是其標準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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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流程名稱 |
主要工作與內容說明 |
關鍵產出/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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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籌備規劃 |
確立具體公益目的、準備足額的捐助財產、訂立詳盡的捐助章程草案。 |
捐助章程草案、財產規劃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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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召開捐助人會議 |
由捐助人召開會議,正式議決通過捐助章程,並選任第一屆董事。 |
捐助人會議記錄、通過之章程、第一屆董事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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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申請設立許可 |
備齊申請書、捐助章程、財產證明、董事名冊等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
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許可函」。此為後續所有程序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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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
開立基金專戶與財產移轉 |
以法人籌備處名義開立銀行專戶,將捐助財產(現金)存入,並取得銀行證明。 |
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證明財產已獨立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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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
辦理法人設立登記 |
於收到許可函15日內,向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法人設立登記。 |
法院核發之 「法人登記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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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
辦理後續行政程序 |
1. 刻製法人及董事長印鑑、辦理印鑑登記。 |
法人印章、扣繳單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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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將地方法院核發之登記證書影本,陳報原許可機關備查。 |
主管機關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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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
領取法人登記證書 |
主管機關驗證備查文件後,發給正式的法人登記證書。 |
主管機關核發之 「法人登記證書」(正式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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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正式成立運作 |
完成所有法律程序,財團法人正式成立,董事會開始依章程運作。 |
具備完整法律人格,可動用財產執行公益業務。 |
第三節:各階段必看重點與文件清單
(一)規劃與申請許可階段重點(步驟一至三)
此階段的重心是擬定一份完善且合法的「捐助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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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事項 |
內容說明與準備要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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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章程 |
財團法人的最高準則,審查核心。必須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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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人會議紀錄 |
通過捐助章程、選任第一屆董事之會議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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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證明文件 |
證明捐助財產確實存在的文件,如銀行存款餘額證明、不動產所有權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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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名冊及願任同意書 |
列明董事姓名、住址,並附上親簽之願任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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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許可申請書 |
載明法人名稱、目的、捐助財產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 |
(二)財產移轉與登記階段重點(步驟四至八)
取得主管機關的「設立許可函」後,須辦理財產移轉與法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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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步驟 |
辦理內容與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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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移轉(基金專戶) |
1. 以財團法人籌備處名義開立銀行專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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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設立登記 |
於許可文件送達後15日內,向主要事務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登記。需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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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備查與取得證書 |
1. 將法院發給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
第三章:社團法人 vs. 財團法人 綜合比較與選擇
瞭解兩者流程後,如何選擇?請參考以下綜合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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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 |
公益社團法人 |
公益財團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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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礎 |
人的集合(會員制)。 |
財產的集合(捐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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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意思機關 |
會員大會(權力核心)。 |
董事會(依章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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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彈性 |
較高。章程可由會員大會修改。 |
較低。章程修改需經董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許可,甚至需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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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門檻 |
發起人(30人)門檻較明確;財產要求相對彈性。 |
捐助財產門檻要求較高(實務審查嚴格);無發起人人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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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特色 |
民主決策,會員參與度高,適合志同道合群體。 |
穩定執行捐助人意旨,決策效率高,適合有明確目標與穩定資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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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監督 |
監督重點在組織運作是否合法、符合章程。 |
監督重點在財產管理使用是否合於章程與公益目的,通常更為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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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情境 |
協會、學會、同業公會、志工團體等。 |
基金會、獎學金、文化藝術贊助等。 |
選擇建議:
結語:成功設立的共通關鍵與提醒
無論選擇何種形式,成功的設立都奠基於以下幾點:
成立一個非營利組織,是將個人善念轉化為社會永續力量的偉大起點。透過本文的梳理,希望能幫助您清晰掌握道路與方向,順利踏出實踐理想的第一步。
本文參考之政府官方資訊來源:
(註:各地方主管機關的細節要求與表格可能略有不同,送件前務必至該主管機關網站確認最新規定與書表格式。)
撰文者:黃則翰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執業登記文號:全聯會ㄧ字第1060420號|臺北市記帳士公會會籍編號:01615
資料來源:相關法令、公開資訊及個人整理
本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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