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該部賦稅署編列114年度歲出預算案時,原依當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得」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3%編列統一發票給獎經費之規定(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該條規定,由「得」修正為「應」,即自115年度起該經費已為法定義務支出),依114年度全國營業稅收入預算案數新臺幣(下同)6,258.24億元之3%編列「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87.75億元(內含委辦費184.85億元,主要為統一發票獎金),嗣依立法院院會統刪委辦費10%之決議,減編18.5億元。
該部表示,為持續鼓勵開立雲端發票,原編列委辦費184.85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149.77億元增加35.08億元部分,規劃用於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別組數,經估算,如果全數用來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獎項,估計全年度可增加650萬個中奬機會,經統刪委辦費18.5億元後,約僅能增開290萬組,較原編預算數減少360萬個中獎機會。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114年度統一發票給獎經費除遭刪減10%外,另亦凍結30%,嗣經該部114年4月24日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為維護民眾中獎權益,即參酌以往年度各期及114年1-4月期之中獎發票兌領率及給獎經費執行情形,審慎評估114年5-12月期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獎組數,每期預定先增開70萬組(由245萬組增加為315萬組),4期共增加280萬個中獎機會,較原規劃650萬個減少370萬個中奬機會,後續將於經費額度內視預算執行情形持續滾動調整組數,保障民眾權益。
該部進一步表示,隨著雲端發票政策之推動,111年至113年營業人開立予消費者統一發票張數由95億張增加至105億張,預估114年發票張數亦將呈增加趨勢,又114年度營業稅稅收預算數較113年度增加,原本應相應增加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受預算刪減影響,無法編足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可能使中獎率下降,影響民眾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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