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表示,為防杜洗產地違章,避免他國產製貨品藉由臺灣轉運至美國以規避高關稅或貿易限制,及維護臺灣國際信譽,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下稱貿易署)公告,自114年5月7日起,我國產製貨品輸往美國,貨品輸出人(下稱輸出人)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下稱產地聲明書)。海關因應貿易署新制,配合調整通關作業程序,俾利業者出口合規並加速通關。
基隆關呼籲相關業者遵守新制規定,以免因文件不備或報單填報疏漏而影響通關時效,倘有國貨產地認定疑義,可逕洽貿易署貿易管理組(總機:02-2351-0271);倘有出口通關程序問題,歡迎洽詢基隆關,以確保出口作業順利進行。
聯絡人:業務二組蔡課長 電話:(02)2420-2951 分機5101、5110-5112、5120-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