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辦理上年度所得稅申報,若自行計算有退稅者,可於申報時一併填寫存款帳號資料,國稅局於審核完成後,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帳戶,免除領取及兌領支票之程序,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申請以帳戶辦理退稅者,需為該申報戶內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中一人持外僑統一證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向參與金融資訊服務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號為限。
該局提醒大家,務必詳加確認帳號資料之正確性,並於收到退稅款前勿結清帳戶,以利退稅作業之進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 白小姐
電話:(04)26651351轉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