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外僑依規定期限辦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如申報有應退稅額,可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經核定退稅後,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不僅可快速取得退稅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退稅款因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結清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順利撥付時,國稅局將另行寄發通知,領取退稅支票。
該局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外僑本人因離境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時,可填寫「代領退稅授權書」,並檢附本人護照簽名頁影本及代領人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委請代理人代為領取支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 綜所稅課 徐小姐
電話:(037)320063轉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