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時序來到歲末年初,亦是民眾善用贈與稅年度免稅額規劃贈與財產之高峰期,該局提醒,符合跨局申報條件之民眾,可以多多利用跨局申報,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就近前往全國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書。
該局說明,為強化各國稅局間合作機制,財政部自108年5月1日起推動跨局申報機制。民眾如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且非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贈與之財產為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500萬元的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或捐贈各級政府、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的公營事業財產、贈與民法所規定繼承人作農業使用農業用地、配偶相互贈與、贈與子女不超過100萬元的婚嫁財產等簡易案件,只要備齊應檢附證明文件,就可至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由該國稅局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之服務。但逾核課期間、同年度尚未核定或屬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案件,因案況特殊,尚需經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不適用此項服務。
該局舉例說明,父親甲君戶籍設於臺北市,在外地工作,甲君欲將其名下臺北地區之房地贈與子乙君,依照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甲君可以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不必請假長途奔波回戶籍地辦理,省時又便利。
該局呼籲,民眾辦理贈與稅申報時,使用跨局臨櫃申報服務,省時、便利、免奔波!請多多利用。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