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三立影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立公司)7年前購得埔心牧場私有土地後,政府一路開綠燈核准開發等情。國產署表示,本案國有土地於都市計畫變更、參與市地重劃及私有持分土地徵詢優先購買權等階段,均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所掌法令規定。
本案土地總面積約40公頃,國產署經管國有土地面積約21公頃,其中20.86公頃原係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味全公司)向臺灣土地銀行承租,88年間因精省移交國產署接管,由該署概括承受租約,嗣因租賃權轉讓及參與市地重劃,現已終止租約。
本案土地都市計畫於82年6月「變更楊梅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為配合整體農業觀光需要,由農業區變更為產業遊樂區,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完成法定程序始得發照建築。桃園市政府(下稱桃市府)考量本案土地周邊皆為產業發展群落,有轉型調整需要,並配合文化部推動影視文化產業發展,於108年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向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陳情,建議修正產業遊樂區土地使用計畫內容為「本區除供文化創意觀光產業相關設施外,並作一般遊樂設施使用」,使用分區則維持現行產業遊樂區,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5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立公司依都市計畫規定擬定細部計畫作業,於109年間函請國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下稱桃園辦事處)同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該處審酌後續以市地重劃開發,可促進產權整合並完善地區公共設施,有利國產權益,爰請三立公司出具承諾切結「重劃範圍內經抵充之國有土地,扣除重劃負擔土地,由該公司於重劃土地登記完成後1個月內無償贈與國產署」後,以109年2月6日函同意變更。該細部計畫經桃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4次、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1年11月14日發布實施。
至市地重劃部分,重劃範圍內國有土地占總面積54.2%,國產署經洽詢桃市府是否有意願辦理市地重劃,該府回復已核准成立籌備會,後續將依自辦市地重劃相關法令審查及監督。桃園辦事處考量範圍內國有土地無具體利用或處分計畫,且重劃會亦承諾回贈抵充之國有土地,參加重劃有利於國產管理及提升國產價值,於111年1月26日函重劃會同意參加重劃,符合自辦市地重劃案範圍內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加重劃原則規定,桃市府並於111年12月19日准予實施市地重劃及核定重劃範圍。
另本案涉及3筆國私共有土地(合計面積9,955.16平方公尺,國產署經管國有持分4/5,私有持分1/5原為味全公司持有),依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5點規定,他共有人處分其私有持分,或私有持分經拍賣,函詢國產署是否優先承購時,除國有持分已有使用計畫者外,不予主張優先承購。味全公司擬出售3筆私有持分土地前,於107年間函詢桃園辦事處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桃園辦事處評估國有持分土地無使用計畫且未編列預算購買私有持分土地,爰不主張優先承購,味全公司108年1月7日將其私有持分(1/5)土地買賣移轉登記予三立公司,國產署經管持分(4/5)土地仍為國有,並無減少。
本案國有土地參與市地重劃,可促進產權整合並完善地區公共設施,且重劃會承諾回贈抵充之國有土地,無損國產權益。國產署於都市計畫變更、參與市地重劃及私有持分土地徵詢優先購買權等階段,皆依規定辦理。
新聞稿聯絡人:廖科長杏瑜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