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表示,為維護民眾飲酒安全,該署積極透過加強邊境、源頭管控及於市面稽查之方式,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為攔阻不符衛生標準之酒品於關外,該署不僅嚴密監控國內外產品衛生安全資訊,並參考歷年檢驗結果,滾動檢討管控機制。該署說明,近來發現部分進口業者輸入之酒品,甲醇含量有超標情形,該署均責令業者退運或銷毀,並控管該等業者後續進口至少3批酒品、及其他進口業者進口同款且未檢附合格衛生證明文件之酒品,逐批取樣檢驗,以強化風險管控。
另為加強對國內酒品之源頭管理,該署除責請地方政府應於國產酒品上市前取樣送驗,且每年至少應赴酒製造業者工廠辦理查檢作業1次,以確保市售酒品安全無虞。
為防堵非法酒品於市面流竄,已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加強取締違法酒品及市售酒品之檢驗,且每年針對地方政府上一年度抽樣檢驗之酒品,該署再辦理2批次到市場取樣檢驗之複核作業。本(114)年上半年已辦理啤酒及葡萄酒複核作業,均符合酒類衛生標準,本年下半年則辦理威士忌、米酒及料理米酒複核作業,刻正送驗中。
財政部國庫署籲請酒進口業者應先確認酒品符合我國衛生標準後再行輸入;酒製造業者應恪遵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等相關規定,完善自主管理;並請酒販賣業者慎選銷售貨源,共同為維護我國酒品市場秩序,及消費者飲酒安全、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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