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美國政府宣布實施關稅政策影響國內整體經濟,政府已啟動相關應變機制,財政部為協助受衝擊營業人渡過難關,訂定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以下簡稱作業原則),該局將秉持從速、從寬、從簡原則辦理營業人申請退還溢付稅額作業。
該局說明,營業人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有資金調度需求,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但書規定,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惟逐案陳報財政部恐影響其資金運用效率,為簡化作業流程,財政部於114年6月4日訂定作業原則,只要在作業原則發布日為營業中營業人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如附表),即得於美國評估及實施關稅政策影響期間,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不限次數累計可退還限額為30萬元,免逐案報部核准,以利營業人資金週轉並維持營運。
該局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是否符合作業原則規定,並利用金融機構帳戶直撥退稅方式申請退稅,以加速取得退稅款,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財政支持措施專區」(https://www.mof.gov.tw/support)項下其他措施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查詢;另查定課徵營業人部分,如有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者,亦得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稽徵機關將提供稅務協助,依實際營業受影響情形覈實調減。倘需進一步瞭解相關作業,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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