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化世代,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缴税方式更多元、便利,不用到国税局及金融机构,就能e指完成申报及缴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因应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113 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延长为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营利事业于申报期间,利用工商凭证或简易认证登入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s://tax.nat.gov.tw)办理结算申报,就可在申报计算完成时选择线上缴税,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限营利事业或负责人卡)或活期存款帐户(限以工商凭证登入)完成缴税。如不采线上缴税,也可使用自动柜员机(ATM)转帐或到各代收税款金融机构临柜缴纳,税额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可持条码缴款书至四大超商(统一、全家、OK、莱尔富)营业门市缴纳。
该局汇整11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缴税方式如下:
该局进一步表示,营利事业如受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且不能于规定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捐者,可依规定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不限金额、免加计利息,延期最长1年,分期最长3年(36期)。营业人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00-321洽询,将有专人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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