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於115年6月1日截止,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全國申報退稅金額約達新臺幣635億元,國稅局後續會依納稅義務人所採用之申報方式分批辦理退稅作業,各批次退稅日期及案件類型如下:
一、第一批退稅日期115年7月31日:115年6月1日以前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5月11日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之案件。
二、第二批退稅日期115年10月30日:採用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稅額試算以紙本於5月12日至6月1日回復及5月11日以前向非戶籍地國稅局回復之案件。
三、第三批退稅日期116年1月20日:逾期申報、申報繳稅或不繳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
該局說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方式有直撥(轉帳)退稅及憑單退稅,採用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於各批次退稅日期撥入指定帳戶,採用憑單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使納稅義務人能快速領取退稅款,國稅局會就結算申報選擇「憑單退稅」案件,寄送「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紙本書表通知,納稅義務人接獲該同意書後,如要改採直撥(轉帳)退稅方式,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傳真或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免用憑證方式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回復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直撥(轉帳)方式退稅,就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遭郵寄招領或被冒領情事。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民眾點擊連結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也不會要求前往ATM或網銀轉帳退稅、或提供信用卡資料及密碼等敏感資訊,若接獲可疑訊息,請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求證。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陳組長 06-2223111轉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