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今(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之申報期間為明(115)年1月1日起至2月2日止,請扣繳義務人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
該局說明,使用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網址: https://tax.nat.gov.tw)下載安裝「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使用網路申報,不受辦公時間限制,隨時上傳申報資料,方便又省時。
該局特別提醒,114年度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之事業其負責人、機關、團體或學校其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修正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本身。至破產財團、執行業務事務所或信託行為給付之所得,仍由破產管理人、執行業務者或受託人擔任扣繳義務人;於申報期限內,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可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更正後全部憑單申報資料,第2次以後申報上傳時,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請合併所有資料並經審核無誤後再上傳申報,以避免因多次上傳導致前次申報資料被覆蓋後,造成短漏報情形,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虎尾稽徵所 綜所稅股 曹小姐
電話:(05)6338571轉213